188金宝博网站: 密臂|翌朝僕は自転車に乗って少し遠出をしc家に戻って昼食を食べてからcレイコさんの手紙をもう一度読みかえしてみた。そしてこれから先どういう風にやっていけばいいのかを腰を据えて考えて見た。レイコさんの手紙を読んで僕が大きなショックを受けた最大の理由はc直子は快方に向いつつあるという僕の楽観的観測が一瞬にしてひっくり返されてしまったことにあった。直子自身c自分の病いは根が深いのだと言ったしcレイコさんも何か起るかはわからないわよといった。しかしそれでも僕は二度直子に会ってc彼女はよくなりつつあるという印象を受けたしc唯一の問題は現実の社会に復帰する勇気を彼女がとり戻すことだという風に思っていたのだ。そして彼女さえその勇気をとり戻せばc我々は二人で力をあわせてきっとうまくやっていけるだろうと。
杨坚琳(记者 杨德法)02月17日,重庆沙坪坝,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中一名教师酒后与两学生发生冲突时,除扇一学生耳光外,还咬伤另一学生耳朵,并且疑似导致对方骨折!目前,当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涉事老师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教委:调离岗位,撤销教师资格!此时,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是重庆一中高二年级学生,11月30日晚上邀请4名好朋友给自己过17岁生日,他们在重庆一中后门对面一家餐馆吃烧烤。据他说,正当他们聊天时一名男子朝他们走来,或许是因为喝多了,没想到他突然朝我们的饭菜和我其中一位朋友吐口水!之后,双方产生了肢体冲突,还竟挥拳打我朋友,紧接着还抱着我朋友使劲撕咬他耳朵,拉都拉不开,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才将他们拉开……之后,报警后那名男子被民警带走,受伤学生被及时送医救治。随后,有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涉事男子喝了好几瓶啤酒,去上厕所时碰到了那两名学生,随后他们发生争执,他咬伤了一名学生的左耳朵。发生冲突时那名老师还打了其中一名学生耳光,自己不慎跌倒在地受伤!目前,警方作出真正式情况通报,依法对涉事老师何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当地教委也依法依程序于12月4日决定给予其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的处理!对此,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只听了学生的一面之词,相信老师一般不会这么冲动,主要节奏太明显了,老师酒后打学生,这获得了许多人的同情!也有不少网友强调:学生对老师大不敬,还两个人对老师辱骂殴打,哪个老师忍得了?老师正当防卫!听说是老师看到学生抽烟喝酒上前制止然后起了争执,这通报不说原委,容易误导群众!更有不少网友呼吁:喝酒冲动,太划不来了,理性看待,愿受伤学生早日康复!应该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避免留下心理阴影!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1、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学生的耳朵被咬掉了,就属于轻伤2级,需要负刑事责任,才拘留10天罚款500?是正规派出所吗?首先,根据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耳朵被咬掉的伤情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如下:其中,轻伤二级: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轻伤一级: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重伤二级: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可以看出,从现行规定来看,对耳朵伤害的具体的伤情等级需要由专业的法医进行测量、评估和计算后得出!并且,在进行伤情鉴定时,法医会综合考虑耳朵被咬掉的部位、程度、缺损面积、对听力及其他功能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所以说,本案中,如果被害学生的耳朵真的被咬掉的话,伤情鉴定结果已经达到轻伤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涉事老师何某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就不只是行政拘留!但是,从警方通报的情况来看,目前被害学生只是轻微伤,并且从知情网友透露的情况来看,只是咬伤了,所以“耳朵被咬掉的”有夸大的嫌疑!2、涉事老师醉酒之后做出荒唐的举动,不仅被拘留还被撤销教师资格,付出代价太沉重了!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就是说,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更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更何况何某还是老师,更应该为人师表,做好示范,酒后与学生发生冲突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上述分析可知, 被害学生耳朵只是被咬伤,并不是所谓的被咬掉,伤情鉴定结果也只是轻微伤的,属于治安案件,所以说,按照上述规定,警方对何某进行行政拘留10日、处罚500块钱也算是顶格处罚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面临被行政处罚,调离岗位、撤销教师资格等等上述不利后果之外,何某还要承担被害学生的各项医疗费!也就是说,从民事侵权的角度来讲,何某将被害学生咬伤的侵犯了对方的身体权,健康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此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也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学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最后,醉酒真的是很容易误事!何某的遭遇就是典型的案例,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说,还要丢掉工作!同时,既然事件已经发生,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都会得到妥善解决。愿受伤的学生也尽快恢复!对此,您怎么看?下方评论区等候您的高见。
杨坚琳(记者 张伶月)02月17日,近日,在淘宝双12的挖宝行动中,一位陕西92年姑娘12.12元即抽中一台限量款宝马摩托车。姑娘受访时表示,以为是模型或者是诈骗,且担心自己无驾照有顾虑。淘宝回应称:“不是诈骗,是你真走运。”且表态愿意给幸运小姐姐走出去看看加把火,承包全部考驾照费用和整车送上门费用,考完驾照确保安全再上路。(海峡都市报)
近日,网传浙江温州瑞安市有两位老人在河边将袋中的大米倒入河中“放生”,事情引发广泛关注。12月11日晚上,新黄河记者通过瑞安市相关部门联系上当事人潘女士。她解释说,这是一场误会,大米确实是她的,视频中那个大爷其实是三轮车夫。潘女士称,几个月前,她购买了几十斤大米存放在家中,后来,家里厨房下水管道漏水,袋中大米被打湿,米坏了,她觉得扔掉很可惜。考虑到家里附近的塘河里鱼很多,便萌生了将大米倒入塘河中喂鱼的想法。由于大米较重,便在12月10日雇了一名三轮车夫,将大米拉到河边,倾倒了这些大米。三轮车夫和潘女士一起搬运大米12月10日,有网友将一“两老人河边放生大米”短视频发上网络,视频显示,一男一女两个老人从一辆三轮车上搬下数袋大米,并将袋中的大米一一沿河倒入水中。拍摄视频的网友在视频中称是有人在做好事。当地网友留言显示,此事发生在浙江温州瑞安市塘河边。网友拍摄的画面称两人在河边“放生”大米因此前有报道称有人曾在河边“放生”矿泉水等无生命物质,所以这段视频也引发网友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这两位老人的行为。当日,有媒体采访了瑞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也不知道两位老人这是什么行为,大米不是污染物,“你说倒大米,浪费粮食,我们水利主管部门也有点奇怪。”水利局工作人员答复称,会向领导汇报此事,调查一下。12月1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向瑞安市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到晚上最终联系上当事人潘女士。潘女士表示,自己年纪比较大,刚刚才得知自己往河里倾倒大米的视频被人拍摄并上传到了网上。对于被网友误传为“放生”大米,潘女士感到有些委屈。同时,她也感到有些内疚,认为自己当时考虑问题确实有点过于简单,没有意识到会引起这么大的误会。潘女士最后希望网友们不要再传播不实的信息。来源:新黄河 记者:陈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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